1月12日消息,长沙市公安局对湖南明天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对以赵、龙、曾默敏为首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长沙市公安局设立了11个举报案件登记点,接受集资参与人登记。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借款单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交易明细及有效凭证需到本人户籍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局经侦大队、开福分局同台街派出所、开福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申报登记,并配合公安局的调查取证工作(选择任意地址,已申报核实登记的无需再次登记)。请集资参与人及时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影响其合法权益。
长沙市包保登记处
二、公安机关正在告知湖南明天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全体涉案人员,包括门店负责人、董事、副董事、业务员等为非法集资提供协助的人员,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投案自首,全额退还工资、代理费、福利、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能够及时退还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交出、返还赃款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任何人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藏匿地点、交通工具、资助财产或者提供其他条件的,一经查实,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广大集资参与人要依法维权,合理反映诉求,不相信、不散布谣言,不允许组织、参与各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