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昭通监管分局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中心支公司开出三张“罚单”(30.030、-0.07、-0.23%),指出该公司虚开工资费用清单提取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中心支公司相关行为违法,《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三)项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昭通监管分局对其罚款69万元。
此外,因葛某(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和李某(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昭通监管分局对其分别处以罚款4万元和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