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保险公司高层内外勾结,形成了一条黑色的保险产业链。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起“非法保险”刑事案件显示,某保险公司高管及同伙通过非法收集投保人信息,诱骗客户退保后购买新保单,并在新保险业务员账户下“挂新保单”,骗取新业务员培训津贴和奖金,直接涉案保单3000余份,金额1000余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上述案例。相比之下,涉事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
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他们的同事“内外合作”,
通过“撬开账单”欺骗被保险人退保
判决书显示,2020年4月至6月,石某某、徐2加入徐某1、朱某某组织的“黑保”犯罪团伙。在这个团伙中,徐某1与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现代部业务总监徐某3相互勾结,徐某3指使本部门业务总监张某、顾某某等人提供保险业务团队中新业务员的账号;然后徐某1、朱某从他人处购买保险公司客户投保的交易信息,并将该信息交给团伙成员冒充平安员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采用“刷单”等方式促使客户在中国平安购买新保单。
那么,犯罪团伙是如何“撬账”的呢?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上述刑事案件显示,不法分子以“产品升级”、“原保单全额退保”为名,诱骗投保人在原保单退保后购买新保单。
随后,徐某1、朱某某等“保险黑产”犯罪团伙成员将上述新保单列在张某、顾某某等人提供的新业务员账户下,骗取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新业务员培训津贴、新员工奖金等额外奖励共计184.8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被盗赃款由“保险黑产”犯罪团伙成员和参与此案的中国平安内部人员瓜分。其中,徐2、石某某明知犯罪团伙利用挂单谋取非法利益,分别在团伙中担任出纳、财务职务,负责平安内部人员对接、对账、报酬计算及发放等工作。
涉案保单金额高达1000万元,
3000多名投保人的保单受到影响。
“非法投保”犯罪活动直接涉及3000多张保单,保单金额达1000多万元,不仅造成平安大量保单退保,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也造成部分投保人权益受到侵害。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在侦查此案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等关键事实进行了分析研判,准确认定了三项证据:
第一,保单真实可信;二是“黑保险”犯罪团伙以骗取新人奖励为目的,“以新人保险业务员的名义”挂保单。这种“挂靠”行为本质上是利用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第三,新人通过“挂单”获得的培训津贴和奖金的多少,就是职业的多少。
此外,检察机关查明,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原业务总监许某3不仅与许某1合谋犯罪,还与其指挥的9名业务总监共同犯罪。于是,他及时对这9人提出了追逃和起诉的意见,都被追逃和起诉到案。
最终,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沙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
警惕以保险公司售后服务的名义解释保单。
针对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就保险营销员身份审查不严格、投保人信息未加密等问题向中国平安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切实整改,严格管理,合规经营。
同时,针对行业暴露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向上海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从投保人信息管控、业务账户管理、从业人员身份审核、投诉和退保文书处理等八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直以来,代理退保、挂单、骗佣金等问题都受到监管的高度重视。今年4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提醒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风险:不法分子会诱导消费者委托其退保,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不法分子向消费者收取高额费用,诱导消费者退保后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
上述通知还指出,当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财务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时。个人信息可能被恶意使用、非法泄露或买卖。
去年11月底,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以帮助客户讲解、整理保单为名,提供免费服务。实际上,它们鼓励或引诱消费者退旧保单购买新的或新的理财产品,俗称“退旧买新”。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将面临失去保障和损失金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