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消息,今日,根据央行成都中心支行披露的处罚公告,第三方支付机构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简称现代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权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36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719.703万元。
同时,时任现代金控副总经理、收单业务部负责人李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31万元。时任合规副总监、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王兰,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被罚款6.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现代支付是国家现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立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于2010年在成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人为余克举。现代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21年12月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据其官网介绍,现代支付在全国拥有30多家分支机构,服务客户超过1000万,总资产近600亿元。公司与中国银行、中国银联、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近百家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目前收单业务已覆盖约200个城区,支付服务网络延伸至二级城市、县城、中西部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现代支付金融产品APP是小金管家和DOPAY支付。
据了解,这是现代Pay今年第二次受到处罚。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印石罚字〔2022〕第7号、第8号)显示,现代金控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四项违法行为: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违反收单业务属地化管理规定;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04万元。时任现代金控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杰因“违反实名制特约商户审核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